根据市人民政府《关于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PPP项目(北岸:老口枢纽—托洲大桥、北岸:蒲庙大桥—邕宁枢纽)实施方案的批复》(南府复〔2017〕65号)和市财政局《南宁市财政局关于拨付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PPP项目注册资本金的通知》(南财资〔2018〕55号)精神,我委于2018年5月11日向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核拨3904.072万元,增加该集团注册资本金后,专项用于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PPP项目(北岸:老口枢纽—托洲大桥、北岸:蒲庙大桥—邕宁枢纽)建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