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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南宁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“三统一”制度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-09-27 15:42
 

本委各科、室: 

  《南宁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“三统一”制度》已经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。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 

    

  bet365体育娱乐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 

  2017914 

 

  南宁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“三统一”制度 

    

    第一条 为做好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、统一编号、统一发布(以下简称“三统一”)工作,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,根据bet365体育娱乐城办公厅《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“三统一”制度的通知》(南府办函201616)要求,制定本制度。 

  第二条 本委规范性文件统一以“南国资规”作为公文代字,按照年度编排文号。例如:南宁市国资委2017年公布的第一件规范性文件的编号为“南国资规〔20171号”。 

  第三条 本委规范性文件由办公室统一登记、统一编号、统一发布。 

  第四条 本委规范性文件统一由办公室在国资委官方网站(www.wjyusu.com)上发布。 

  第五条  起草科室在规范性文件印发之日起3日内,将规范性文件草案、起草说明、制定依据、征求意见情况汇总、委务会集体讨论会议纪录、正式印发文件等材料提交政策法规科。 

  第六条  政策法规科在规范性文件签署发布之日起15内,向市人民政府法制部门报送备案材料,经审查合法予以备案的,由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予以统一登记并在《南宁政报》上统一发布。 

  第七条 提请市人民政府审议发布的规范性文件,由起草科室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报送规范性文件草案、起草说明、制定依据、征求意见情况汇总、政策法规科的审查意见和集体讨论材料。 

  第八条 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 

 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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